【招标公告】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吊车、特种车辆年租赁使用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吊车、特种车辆年租赁使用服务招标: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鞍山市 | 采购单位 |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吊车、特种车辆年租赁使用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吊车、特种车辆年租赁使用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23-12-29 09:23:06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10450000-ZB-2023-0123
标书号:CAS-SB-20231229002
采购单位: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4-01-03 11: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01-04 11: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01-03 11:00:00
开标时间:2024-01-04 11:00:00
采购类别:维修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1.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必须包含与本次招标采购业务相符合的营养范畴.2提供近三年时间内的3份相应采购业务的合同(上传原合同及相应发票的扫描件或原件)
保证金:3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标编号:10450000-ZB-2023-0123)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13311601010020048023
┃物料清单
收货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红塔街18号
┃详情描述
┃联系人
陈晨 / 15604221998
郭健 / 18742229677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3352108813
监督举报邮箱:zhy1789@126.com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吊车、特种车辆年租赁使用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23-12-29 09:23:06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10450000-ZB-2023-0123
标书号:CAS-SB-20231229002
采购单位: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4-01-03 11: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01-04 11: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01-03 11:00:00
开标时间:2024-01-04 11:00:00
采购类别:维修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1.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必须包含与本次招标采购业务相符合的营养范畴.2提供近三年时间内的3份相应采购业务的合同(上传原合同及相应发票的扫描件或原件)
保证金:3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标编号:10450000-ZB-2023-0123)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13311601010020048023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吊车、特种车辆年租赁使用服务 | 租赁服务 | 1.000 | 项 | 承兑或电汇 | 鞍山冀东 |
收货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红塔街18号
┃详情描述
一、 投标邀请函: 本公司在生产运行和检修维护期间需要租赁吊车或特种作业车辆来配合完成本公厂区内一些相应工作的进行和开展,现诚邀具备正规吊车、特种作业车辆租赁使用服务的企业参与本次招标工作。 (1) 招标单位: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 施工场地: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部; (3) 作业内容: 3.1针对本公司厂区内部不同维修作业的内容和执行方式,提供为期一年时间的具备相应工作配套能力的吊车或特种作业车辆及驾驶人员来配合完成相应维修工作。 3.2执行日期为双方签订合同日期为起始点,按公历时间计算,执行期为1年时间。 (4) 投标方式: 依托互联网进行网上投标工作的方式执行,并且参与投标的单位可以在报价前两个工作日内就该项工作的作业环境进行现场实际勘察和答疑工作。 二、 投标须知: (1) 承揽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必须包含与本次招标采购业务相符合的营养范畴。 (2) 通过https://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平台)查询,承揽方所属企业不得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 (3) 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良好的服务,能够提供近三年时间内的3份相应采购业务的合同(上传原合同及相应发票的扫描件或原件)。 (4) 本次招标工作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价格依据招标所属地域内相关招标内容的市场价格进行对比,如发现投标企业所报价格超出实际价格过多或恶意竞标、串标等情况发生,废除其相应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及相关投标文件的效力并给予3年内不准参与本公司任何招标工作报名参与的机会。 (5) 承揽方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的用人条件及相应条款,并且要求进入本单位进行相应作业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每人/每年投保100万元以上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或社保方可进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 (6) 承揽方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车辆的检验检定合格车辆,并且配备的司机人员也必须具备相关车辆的驾驶及操作的相关证件方能进厂作业,如未能提供上述两个方面的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得入厂作业,如发现相关车辆及人员无证入厂作业,对此委托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每次扣罚中标单位1000元。 (7) 支付方式:以电子承兑或汇票形式支付, (8) 结算形式:以台班形式结算,作业时每八小时为一个台班(不足四小时按半个台班计算,满四小时不足八小时按一个台班计算),定期结算,根据相应车辆使用发生费用多少,按季度或年度的方式进行结算工作。作业结束后,由委托方相关管理人员签字确认,根据相应车辆台班单价及相应车辆使用台班数;一次性支付相应费用(承揽人提前开据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9) 参投单位需缴纳3000元投标保证金(摘要中注明与本次招标相对应的内容信息)同时中标单位还需要缴纳5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待双方各自履约完成相关合同中的各自义务后,无息一次性退还。 账 户 名: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鞍山营业部;开户行号:301223004104 银行账户:213311601010020048023 |
┃联系人
陈晨 / 15604221998
郭健 / 18742229677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3352108813
监督举报邮箱:zhy1789@126.com
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