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锦州市本级四个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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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锦州市 | 采购单位 |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锦州市本级四个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锦州金衡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锦州市本级四个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700-05024
二、项目名称:锦州市本级四个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古塔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供应商名称:辽宁中恒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沙河口区成义街10号19层12号
中标(成交)金额:45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凌河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供应商名称: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10号科瑞一楼
中标(成交)金额:45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太和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供应商名称:锦州金衡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和区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西宁里39甲#
中标(成交)金额:9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高新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供应商名称:抚顺国地众鑫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4-3号1单元302室
中标(成交)金额:1,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古塔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本级四个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C20020900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投标人应甲方委托负责古塔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的地价评估工作。
服务要求:1、投标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2、投标人有固定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且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要求,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 3、投标人须在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4、投标人须在3天内完成土地评估服务; 5、投标人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应该保证真实准确。 6、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行政和商业秘密,应予保密。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服务时间: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凌河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本级四个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凌河区)(C20020900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002凌河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服务要求:(1)我公司承诺除已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项服务人员外,我公司随机外聘土地系统不同领域的专家,随时解决采购方的技术问题和政策指导,且为多处收储机构提供产业搭配供地咨询、成本核算咨询、成本分摊咨询等服务。 (2)我公司承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3)我公司承诺有固定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要求,团队人数拟派30余人; (4)我公司承诺已在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5)我公司承诺在3天内完成土地评估服务; (6)我公司承诺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应该保证真实准确。 (7)我公司承诺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行政和商业秘密,应予保密。 (8)我公司承诺响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服务时间:自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服务标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太和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本级四个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C20020900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由于全市土地市场统筹管理的需要,按照市自然资源局的工作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对评估宗地进行现场勘察,并出具评估报告。具体工作内容为: 1、现场勘察:主要为宗地形状、通平程度等自身条件和地块所在区域交通状况、基础设施条件、环境条件、产业集聚度等区域因素。 2、数据调查:主要为宗地所在区域土地成交价格、房地产售价及租金等数据。 3、出具评估报告:根据待估宗地现场勘查及周边数据的调查,出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并备案。 4、承担委托方交办的其他评估事项。
服务要求:1、投标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2、投标人有固定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且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 评估法》第十五条要求,团队人数不少于 3 人; 3、投标人须在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4、投标人须在 3 天内完成土地评估服务; 5、投标人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应该保证真实准确。 6、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行政和商业秘密,应予保密。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服务时间:自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服务标准: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锦州市自然资源局,采购对象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我单位真诚希望入围贵局土地使用权出让评估机构,并承诺满足贵局采购需求如下: (1) 保证我单位依法注册成立,并在“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系统”备案。 (2) 确保资信状况良好,近 3 年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过行政监督部门处罚。 (3) 经“信用中国”、“信用辽宁”、“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没有失信行为记录。 (4) 认真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监督。 (5) 我单位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6) 我单位有固定的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要求,团队人数不少于 3 人。 (7) 接受项目委托后在要求时间内积极完成现场踏勘及出具评估结果;保证有能力在接受委托 3 天内完成现场踏勘及出具评估结果报告及后续土地评估服务。 (8) 我单位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保证真实准确。 (9) 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我单位不将 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对工作开展工程中知悉的采购人行政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10) 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 (11) 同意贵局的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收费标准是实际发生额超过上限金额以上限金额为准,不超过上限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评估费用按《辽宁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辽价发[1996] 44号)文件规定标准的40%计算;付费方式:对当年完成工作进行核定、结算,次年报市财政局拨款,未进行评估报告备案地块不核算评估费。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高新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本级四个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C20020900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投标人应甲方委托负责高新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的地价评估工作。
服务要求:1、投标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2、投标人有固定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且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要求,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 3、投标人须在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4、投标人须在3天内完成土地评估服务; 5、投标人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应该保证真实准确。 6、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行政和商业秘密,应予保密。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服务时间: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年。
服务标准: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国良、牛长虹、朱晶、王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古塔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凌河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太和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高新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市府东路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3-210700-05024锦州市本级四个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1).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古塔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供应商名称:辽宁中恒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3.其他:依法注册成立并在“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系统”备案的评估机构证明材料_00.png
4.其他:依法注册成立并在“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系统”备案的评估机构证明材料_01.png
5.其他:依法注册成立并在“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系统”备案的评估机构证明材料_02.png
6.其他: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系统截图_00.jpg
7.其他:依法注册成立并在“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系统”备案的评估机构证明材料_00.png
8.其他:依法注册成立并在“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系统”备案的评估机构证明材料_01.png
9.其他:依法注册成立并在“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系统”备案的评估机构证明材料_02.png
10.其他: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系统截图_00.jp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太和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供应商名称:锦州金衡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高新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供应商名称:抚顺国地众鑫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SCAN0002.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SCAN0002.JPG
一、项目编号:JH23-210700-05024
二、项目名称:锦州市本级四个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古塔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供应商名称:辽宁中恒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沙河口区成义街10号19层12号
中标(成交)金额:45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凌河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供应商名称: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10号科瑞一楼
中标(成交)金额:45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太和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供应商名称:锦州金衡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和区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西宁里39甲#
中标(成交)金额:9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高新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供应商名称:抚顺国地众鑫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4-3号1单元302室
中标(成交)金额:1,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古塔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本级四个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C20020900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投标人应甲方委托负责古塔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的地价评估工作。
服务要求:1、投标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2、投标人有固定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且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要求,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 3、投标人须在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4、投标人须在3天内完成土地评估服务; 5、投标人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应该保证真实准确。 6、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行政和商业秘密,应予保密。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服务时间: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凌河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本级四个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凌河区)(C20020900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002凌河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服务要求:(1)我公司承诺除已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项服务人员外,我公司随机外聘土地系统不同领域的专家,随时解决采购方的技术问题和政策指导,且为多处收储机构提供产业搭配供地咨询、成本核算咨询、成本分摊咨询等服务。 (2)我公司承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3)我公司承诺有固定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要求,团队人数拟派30余人; (4)我公司承诺已在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5)我公司承诺在3天内完成土地评估服务; (6)我公司承诺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应该保证真实准确。 (7)我公司承诺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行政和商业秘密,应予保密。 (8)我公司承诺响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服务时间:自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服务标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太和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本级四个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C20020900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由于全市土地市场统筹管理的需要,按照市自然资源局的工作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对评估宗地进行现场勘察,并出具评估报告。具体工作内容为: 1、现场勘察:主要为宗地形状、通平程度等自身条件和地块所在区域交通状况、基础设施条件、环境条件、产业集聚度等区域因素。 2、数据调查:主要为宗地所在区域土地成交价格、房地产售价及租金等数据。 3、出具评估报告:根据待估宗地现场勘查及周边数据的调查,出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并备案。 4、承担委托方交办的其他评估事项。
服务要求:1、投标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2、投标人有固定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且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 评估法》第十五条要求,团队人数不少于 3 人; 3、投标人须在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4、投标人须在 3 天内完成土地评估服务; 5、投标人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应该保证真实准确。 6、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行政和商业秘密,应予保密。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服务时间:自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服务标准: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锦州市自然资源局,采购对象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我单位真诚希望入围贵局土地使用权出让评估机构,并承诺满足贵局采购需求如下: (1) 保证我单位依法注册成立,并在“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系统”备案。 (2) 确保资信状况良好,近 3 年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过行政监督部门处罚。 (3) 经“信用中国”、“信用辽宁”、“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没有失信行为记录。 (4) 认真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监督。 (5) 我单位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6) 我单位有固定的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要求,团队人数不少于 3 人。 (7) 接受项目委托后在要求时间内积极完成现场踏勘及出具评估结果;保证有能力在接受委托 3 天内完成现场踏勘及出具评估结果报告及后续土地评估服务。 (8) 我单位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保证真实准确。 (9) 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我单位不将 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对工作开展工程中知悉的采购人行政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10) 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 (11) 同意贵局的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收费标准是实际发生额超过上限金额以上限金额为准,不超过上限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评估费用按《辽宁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辽价发[1996] 44号)文件规定标准的40%计算;付费方式:对当年完成工作进行核定、结算,次年报市财政局拨款,未进行评估报告备案地块不核算评估费。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高新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本级四个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C20020900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投标人应甲方委托负责高新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的地价评估工作。
服务要求:1、投标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2、投标人有固定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且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要求,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 3、投标人须在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4、投标人须在3天内完成土地评估服务; 5、投标人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应该保证真实准确。 6、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行政和商业秘密,应予保密。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服务时间: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年。
服务标准: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国良、牛长虹、朱晶、王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古塔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凌河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太和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高新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市府东路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3-210700-05024锦州市本级四个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1).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古塔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供应商名称:辽宁中恒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3.其他:依法注册成立并在“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系统”备案的评估机构证明材料_00.png
4.其他:依法注册成立并在“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系统”备案的评估机构证明材料_01.png
5.其他:依法注册成立并在“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系统”备案的评估机构证明材料_02.png
6.其他: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系统截图_00.jpg
7.其他:依法注册成立并在“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系统”备案的评估机构证明材料_00.png
8.其他:依法注册成立并在“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系统”备案的评估机构证明材料_01.png
9.其他:依法注册成立并在“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系统”备案的评估机构证明材料_02.png
10.其他: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系统截图_00.jp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太和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供应商名称:锦州金衡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高新区土地出让(包括指标调整)地价评估工作
供应商名称:抚顺国地众鑫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SCAN0002.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SCAN0002.JPG
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