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中国人寿辽阳分公司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辽宁辽阳市 发布日期:202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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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辽阳市 采购单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阳天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人寿辽阳分公司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辽阳市嘉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中国人寿辽阳分公司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CLIC.LN_LY-2023-0007)
 
 
 
公示结束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中国人寿辽阳分公司外包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辽阳市嘉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34.36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7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辽阳市嘉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毛世玲.;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辽阳市嘉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需
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辽阳市嘉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 可以自公示之日起 3 日内, 向采购人提出。根据招标投标 法及相关法规规定, 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
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同时还需提 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
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
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应答活动的正常进
行。
三、其他
中国人寿辽阳分公司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集中采购监督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公司
地    址: 辽阳市白塔区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辽阳天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阳市白塔区水塔委西顺城路 14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8615828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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