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日产50吨垃圾转运(五厂)车辆购置项目(第二次)

所属地区:辽宁葫芦岛市 发布日期: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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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葫芦岛市 采购单位 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晟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日产50吨垃圾转运(五厂)车辆购置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日产50吨垃圾转运(五厂)车辆购置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H2023TP1214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日产50吨垃圾转运(五厂)车辆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垃圾运输车购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为具备本项目相关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须持有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 2023 年12月 22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地点:辽宁晟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lnshzb777@163.com)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26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12 月 26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递交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shzb777@163.com),并致电确认。需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茨齐路53-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晟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玉皇街道文兴南路29-2E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lnshzb777@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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