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盘锦市城市供热成本监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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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盘锦市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盘锦市城市供热成本监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辽宁分所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盘锦市城市供热成本监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1100-05675
二、项目名称:盘锦市城市供热成本监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城市供热成本监审
供应商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一路43号1401室
中标(成交)金额:4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城市供热成本监审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城市供热成本监审项目(C23029900其他会计服务)
服务范围:★二、服务内容:对全市城市供热企业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同时兼顾2023年度取暖期间内阶段性成本)供热成本进行监审。供暖企业遍布在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大洼区、盘山县、辽经区实供面积4917.99万㎡。 1.对供热运营成本的主要成本费用审核其原始凭据,对与供热运营不相关的费用进行剔除。 2.审核供热运营成本的主要成本费用是否按照合理方法和合理标准核算;审核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符合行业标准或者公允水平。 3.对供热面积进行审核,与原始台账进行核对。 4.对供热相关的固定资产权属进行审核;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进行审核。 5.审核人员要全程接受监审工作组的监督。 6.其他与审核供热成本相关的工作。 7.审核项目的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需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项目组成员有从事成本审核(专项审计)工作的经验。投标人具有第三方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出具成本审核报告。 在实施项目过程中须与采购单位签订相关信息安全保密协议,必需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内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业务信息、敏感数据等所有不适合公开的信息都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他人或做其他用。不得将获得的经营者成本资料用于价格监管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不得泄露经营者的商业秘密。
服务要求:服务内容:对全市城市供热企业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同时兼顾2023年度取暖期间内阶段性成本)供热成本进行监审。供暖企业遍布在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大洼区、盘山县、辽经区实供面积4917.99万㎡。 1.对供热运营成本的主要成本费用审核其原始凭据,对与供热运营不相关的费用进行剔除。 2.审核供热运营成本的主要成本费用是否按照合理方法和合理标准核算;审核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符合行业标准或者公允水平。 3.对供热面积进行审核,与原始台账进行核对。 4.对供热相关的固定资产权属进行审核;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进行审核。 5.审核人员要全程接受监审工作组的监督。 6.其他与审核供热成本相关的工作。 7.审核项目的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需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项目组成员有从事成本审核(专项审计)工作的经验。投标人具有第三方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出具成本审核报告。 在实施项目过程中须与采购单位签订相关信息安全保密协议,必需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内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业务信息、敏感数据等所有不适合公开的信息都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他人或做其他用。不得将获得的经营者成本资料用于价格监管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不得泄露经营者的商业秘密。
服务时间:★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付款条件:出具成本审核结论报告之后,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额100%的标的款。 ★五、履约地点:盘锦市内
服务标准:★六、验收标准: 1.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辽宁省城市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达到甲方要求,数据科学合理、准确无误,高质量完成供热成本监审工作。 2.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乔波、焦冶、赵文辉、牛卿华、蔡丽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城市供热成本监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人防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3-211100-05675--盘锦市城市供热成本监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城市供热成本监审
供应商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JH23-211100-05675
二、项目名称:盘锦市城市供热成本监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城市供热成本监审
供应商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一路43号1401室
中标(成交)金额:4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城市供热成本监审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城市供热成本监审项目(C23029900其他会计服务)
服务范围:★二、服务内容:对全市城市供热企业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同时兼顾2023年度取暖期间内阶段性成本)供热成本进行监审。供暖企业遍布在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大洼区、盘山县、辽经区实供面积4917.99万㎡。 1.对供热运营成本的主要成本费用审核其原始凭据,对与供热运营不相关的费用进行剔除。 2.审核供热运营成本的主要成本费用是否按照合理方法和合理标准核算;审核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符合行业标准或者公允水平。 3.对供热面积进行审核,与原始台账进行核对。 4.对供热相关的固定资产权属进行审核;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进行审核。 5.审核人员要全程接受监审工作组的监督。 6.其他与审核供热成本相关的工作。 7.审核项目的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需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项目组成员有从事成本审核(专项审计)工作的经验。投标人具有第三方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出具成本审核报告。 在实施项目过程中须与采购单位签订相关信息安全保密协议,必需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内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业务信息、敏感数据等所有不适合公开的信息都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他人或做其他用。不得将获得的经营者成本资料用于价格监管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不得泄露经营者的商业秘密。
服务要求:服务内容:对全市城市供热企业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同时兼顾2023年度取暖期间内阶段性成本)供热成本进行监审。供暖企业遍布在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大洼区、盘山县、辽经区实供面积4917.99万㎡。 1.对供热运营成本的主要成本费用审核其原始凭据,对与供热运营不相关的费用进行剔除。 2.审核供热运营成本的主要成本费用是否按照合理方法和合理标准核算;审核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符合行业标准或者公允水平。 3.对供热面积进行审核,与原始台账进行核对。 4.对供热相关的固定资产权属进行审核;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进行审核。 5.审核人员要全程接受监审工作组的监督。 6.其他与审核供热成本相关的工作。 7.审核项目的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需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项目组成员有从事成本审核(专项审计)工作的经验。投标人具有第三方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出具成本审核报告。 在实施项目过程中须与采购单位签订相关信息安全保密协议,必需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内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业务信息、敏感数据等所有不适合公开的信息都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他人或做其他用。不得将获得的经营者成本资料用于价格监管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不得泄露经营者的商业秘密。
服务时间:★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付款条件:出具成本审核结论报告之后,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额100%的标的款。 ★五、履约地点:盘锦市内
服务标准:★六、验收标准: 1.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辽宁省城市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达到甲方要求,数据科学合理、准确无误,高质量完成供热成本监审工作。 2.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乔波、焦冶、赵文辉、牛卿华、蔡丽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城市供热成本监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人防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3-211100-05675--盘锦市城市供热成本监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城市供热成本监审
供应商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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