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铁岭县农村人居环境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铁岭市
发布日期:2023-12-21
【招标公告】铁岭县农村人居环境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铁岭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铁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铁岭县农村人居环境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铁岭县农村人居环境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县农村人居环境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221-00131
项目名称:铁岭县农村人居环境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06,400.00
最高限价(元):2,206,400
采购需求:查看
25T垃圾压缩车2台,30铲车2台,转运车(自卸车)2台,胶轮钩机2台,240L分类垃圾桶1371个(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技术参数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593,600.00
最高限价(元):2,593,600
采购需求:查看
小型垃圾收集车238台,低温磁化炉3个(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技术参数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县政府服务中心三楼大开标室(铁岭市凡河新区澜沧江路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0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铁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18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15042009641@163.com
开户行: 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铁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1711 2011 0004 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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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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