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3年沙河亮大棚(取暖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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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锦州市 | 采购单位 | 义县白庙子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3年沙河亮大棚(取暖工程)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2023年沙河亮大棚(取暖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G[2023]049
项目名称:2023年沙河亮大棚(取暖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65569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65569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3年沙河亮大棚(取暖工程)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相关政策等。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具体时间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6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6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义县白庙子乡人民政府
地址:义县白庙子乡老君堡村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6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2023年沙河亮大棚(取暖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G[2023]049
项目名称:2023年沙河亮大棚(取暖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65569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65569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3年沙河亮大棚(取暖工程)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相关政策等。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具体时间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6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6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义县白庙子乡人民政府
地址:义县白庙子乡老君堡村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6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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