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抚顺市 发布日期: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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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抚顺市 采购单位 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423-001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更正。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请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4日 09时5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有)。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可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同时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清原镇清河路2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恒大华府南门东侧临街门市(辽宁程信管理公司二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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