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2024年度布草洗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丹东市 发布日期:202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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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丹东市 采购单位 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2024年度布草洗涤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2024年度布草洗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2024年度布草洗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24-00428
项目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2024年度布草洗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布草洗涤需求:
1、 布草洗涤内容:医院被服品、工作服、床单被套、窗帘、陪护服、辅料等。
2、 布草洗涤数量:暂按本章 “二、布草洗涤内容及单价最高限价”中的数量进行报价,最终结算以经双方确认后实际发生的洗涤数量为准。
3、 洗涤要求:执行《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发布)》及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达到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相关要求。
4、 取送时间:每日一次安排人员和专用车辆到医院指定区域取送布草,每日上午9:30至12:00为收送时间。
5、 交接要求:取送布草时院方工作人员(供应室部分由护士长交接、物业派专人交接)清点布草洗涤数量,填写数量清单,双方清点完毕签字确认。
★二、布草洗涤内容及单价最高限价:                                
序号
布草洗涤内容
数量(个)
最高限价(单价)
1
被套
30456
3.1元
2
床单
31126
2.5元
3
枕套
30630
0.9元
4
隔离衣裤(手术衣裤)
4075
2.6元
5
棉被
500
17.6元
6
手术大衣
8496
3.1元
7
手术衣裤
9682
2.6元
8
大洞巾
1246
3.1元
9
小洞巾
3142
2.4元
10
腿套
1181
0.6元
11
大敷布(大敷巾)
9845
3.1元
12
中敷布(中敷巾)
60
2.4元
13
小敷布(小敷巾)
9752
1.3元
14
棉垫
224
2.4元
15
隔离大衣(手术大衣)
4036
2.9元
16
窗帘
328
3.9元
17
褥子
89
18.7元
18
绑带
2104
0.8元
19
包布
4058
2.6元
20
布袋
3056
2.0元
21
白大衣
4028
5.0元
22
床围帘
1441
14元

★三、医用织物分类收集、运送与储存操作要求:
1、分类收集
(1)应按本标准对脏污织物和感染性织物进行分类收集。收集时应减少抖动。
(2)盛装感染性织物的收集袋(箱)宜为橘红色,有“感染性织物”标识;有条件可使用专用水溶性包装袋。
(3)脏污织物宜采用可重复使用的专用布袋或包装箱(桶)收集,也可用一次性专用塑料包装袋盛装;其包装袋和包装箱(桶)应有文字或颜色标识。
(4)盛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包装袋应扎带封口,包装箱(桶)应加盖密闭。
(5)用于盛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专用布袋和包装箱(桶)应一用一清洗消毒;医用织物周转库房或病区暂存场所内使用的专用存放容器应至少一周清洗一次,如遇污染应随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方法参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执行。使用后的一次性专用塑料包装袋应按医疗废物处理。
2、运送
(1)供应商应分别配置运送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的专用车辆和容器,采取封闭方式运送,不应与非医用织物混装混运;
(2)专用运输工具应根据污染情况定期清洗消毒;运输工具运送感染性织物后应一用一清洗消毒,消毒方法参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四、清洁织物卫生质量要求:
1、感官指标:清洁织物外观应整洁、干燥,无异味、异物、破损。
2、物理指标:按SB/T 10989《衣物洗涤质量标准》要求,清洁织物表面的pH应达到6.5~7.5;。
3、微生物指标
项目
指标
细菌菌落总数/(CFU/100cm2)
≤200
大肠菌群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五、洗衣房管理要求:
1.  建立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制度及流程包括:分类收集、洗涤消毒、卫生质量监测检查流程,
2.  建立清洁织物储存、安全操作、职业防护制度;
3.  建立设备与环境卫生保洁以及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4.  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熟练掌握洗涤、消毒技能;了解洗涤和烘干等相关设备、设施及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基础知识、常用消毒剂使用方法等。
5.  有质量管理负责人和专(兼)职质检员,负责开展各工序的自检、抽检工作。
6.  污染废物处置与管理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法》的规定。
★六、人员防护要求:
1.  在污染区和清洁区穿戴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应交叉使用。
2.  在污染区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按照 WS/T 311的隔离要求,穿戴工作服(包括衣裤)、帽、口罩、手套、防水围裙和胶鞋,并按WS/T 313要求进行手卫生。
3.  在污染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选穿隔离衣。在清洁区应穿工作服、工作鞋,并保持手卫生。在清洁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戴帽和手套。
★七、建筑布局要求:
1.  洗衣房应设有办公区域(包括办公室、卫生间等)和工作区域。
2.  工作区域的建筑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工作流程应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行。
2)  分别设有污染区和清洁区,两区之间应有完全隔离屏障。清洁区内可设置部分隔离屏障。
3)  污染区应设医用织物接收与分拣间、洗涤消毒间、污车存放处和更衣(缓冲)间等;清洁区应设烘干间,熨烫、修补、折叠间,储存与发放间、洁车存放处及更衣(缓冲)间等。
4)  有条件的可在清洁区内设置质检室。各区域及功能用房标识明确,通风、采光良好。
5)  污染区及各更衣(缓冲)间设洗手设施,宜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6)  污染区应安装空气消毒设施。
7)  清洁区应清洁干燥。
8)  室内地面、墙面和工作台面应坚固平整、不起尘,便于清洁,装饰材料防水、耐腐蚀。
3.  排水设施完善;有防蝇、防鼠等有害生物防制设施。
★八、洗涤用水、设备及用品要求
1.  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烘干、熨烫等用品与设备应满足工作需要。
2.  洗涤用水的卫生质量应符合GB5749要求。
3.  洗涤和烘干设备应选用经国家检测合格、有加热功能的专用洗涤和烘干设备
4.  洗涤剂、消毒剂及消毒器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九、洗涤、消毒的原则与方法
1.  脏污织物:
1)  应遵循先洗涤后消毒原则。
2)  根据医用织物使用对象和污渍性质、程度不同,应分机或分批洗涤、消毒。
3)  新生儿、婴儿的医用织物应专机洗涤、消毒,不应与其他医用织物混洗。
4)  手术室的医用织物(如手术衣、手术铺单等)宜单独洗涤。
5)  布巾、地巾宜单独洗涤、消毒。
6)  宜选择热洗涤方法。选择热洗涤方法时可不作化学消毒处理。若选择化学消毒,消毒方法应按WS/T367 执行。
2.  感染性织物
1)  不宜手工洗涤。宜采用专机洗涤、消毒,首选热洗涤方法;有条件的宜使用卫生隔离式洗涤设备。
2)  机械洗涤消毒时可采用洗涤与消毒同时进行的程序。
3)  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感染性织物的,应在密闭状态下直接投入洗涤设备内。
4)  对不耐热的感染性织物宜在预洗环节同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方法按附录A 执行。
5)  被朊病毒、气性坏疽、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或其他有明确规定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感染性织物,以及多重耐药菌感染或定植患者使用后的感染性织物,若需重复使用应先消毒后洗涤。
3.  洗涤设备及环境的消毒与杀虫
1)  洗涤设备的消毒
①感染性织物每次投放洗涤设备后,应立即选用有效消毒剂对其设备舱门及附近区域进行擦拭消毒,消毒方法参照WS/T 367执行;使用水溶性包装袋时可不作消毒处理。
②感染性织物若选择冷洗涤方式洗涤,工作完毕后,应对其设备采取高温热洗涤方法进行消毒处理,将水温提高到75℃、时间≥30min或80℃、时间≥10min或A0值≥600。
2)  环境的消毒与杀虫
①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污染区的地面与台面采用有效消毒剂进行拖洗/擦拭,消毒方法参照WS/T367执行;清洁区的地面、台面、墙面应每天保洁。
②污染区室内机械通风的换气次数宜达到10次/h,最小新风量宜不小于2次/h;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消毒方法参照WS/T368执行。
③工作区域的物体表面和地面有明显血液、体液或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及时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消毒方法参照WS/T367执行。
④当工作环境受到明确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时,应选用有效消毒剂对环境空气和物体表面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与要求参照GB 19193执行。
⑤每半年对工作人员手、物体表面进行1次卫生学抽检,符合GB 15982 Ⅲ类环境规定。
⑥当发现有疥疮患者使用过医用织物或医用织物上有螨、虱、蚤等体外寄生虫时除对其医用织物采用煮沸或蒸汽(100℃,时间≥15min)等方法杀灭外,应对污染环境及时选用拟除虫菊酯、氨基甲酸酯或有机磷类杀虫剂,采取喷雾方法进行杀虫,具体方法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十、资料管理与保存要求
1、洗衣房的各项相关制度、风险责任协议书、微生物监测报告,以及所用消毒剂、消毒器械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应建档备查,及时更新。
2、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收集、交接时,应有记录单据,记录内容应包括医用织物的名称、数量、外观、洗涤消毒方式、交接时间等信息,并有质检员和交接人员签字;记录单据宜一式三联。从事医用织物洗涤服务的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还应有单位名称、交接人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供双方存查、追溯。
3、日常质检记录、交接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记录的保存期应≥6个月。
 
注:如以上标准有更新,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执行。
宽甸洗涤中心管理工作考核表
项目
考核内容
是否完成
分值
扣分
建筑布局及设施配备
1.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有隔离屏障)。
是¨ 否¨
4
 
2.物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行。
是¨ 否¨
4
 
3.环境清洁卫生。
是¨ 否¨
4
 
4.设有工作人员、医用织物接受与发放专用通道。
是¨ 否¨
4
 
5.清洁区各室清洁整齐。
是¨ 否¨
4
 
6.污染区及更衣室手卫生设施齐全。
是¨ 否¨
4
 
7.脏污织物宜采用有文字或颜色标识的可重复使用的专用布袋或包装箱/桶盛装,也可用一次性专用塑料包装袋盛装。
是¨ 否¨
4
 
收送
流程
1.感染性织物与脏污织物分开放置。
是¨ 否¨
4
 
2.运送车辆洁污分开,专车专线运输。
是¨ 否¨
3
 
3.指定地点收集污物。
是¨ 否¨
3
 
4.收集过程应减少抖动。
是¨ 否¨
3
 
洗涤
与消毒
1.日收日送,按织物清洗程序分类清洗。
是¨ 否¨
4
 
2.织物清洗干净无污渍,微生物监测合格。
是¨ 否¨
5
 
3.新生儿、婴儿的医用织物专机洗涤。
是¨ 否¨
4
 
4.手术室医用织物单独洗涤。
是¨ 否¨
4
 
5.感染性织物专机规范洗涤消毒。
是¨ 否¨
4
 
6.感染性织物投放后立即对洗涤设备门(盖)及附近区域进行消毒。
是¨ 否¨
4
 
7.污染区台面、地面工作结束后及时消毒,有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
是¨ 否¨
4
 
8.每日对工作区域进行空气及环境消毒,并有记录。
是¨ 否¨
4
 
9.使用后的一次性专用塑料包装袋应按医疗废物处理。
是¨ 否¨
4
 
10.用于盛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专用布袋和包装箱/桶,应一用一清洗消毒;医用织物周转库房或暂存场所内使用的专用存放容器应至少一周清洗一次,如遇污染应随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是¨ 否¨
5
 
储存
与发放
1.规范存放,整齐置于专用货物架上。
是¨ 否¨
3
 
2.离地、墙、天花板距离符合要求。清洁织物存放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25 cm,离墙5~10 cm,距天花板≥50 cm。
是¨ 否¨
3
 
3.清洁织物储存过程中如被污染,应重新洗涤。
是¨ 否¨
3
 
个人
防护
1.防护用品配备齐全。
是¨ 否¨
4
 
2.清洁区与污染区防护用品分开使用。
是¨ 否¨
4
 
存在
问题
 
整改
建议
 

检查者:          洗衣房负责人:         检查时间:          得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采购人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考核,双方合作期间若无异议和纠纷,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采购需求和金额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合同可持续三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15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
地  址: 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中心路29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413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ldglgs@126.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2177351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春雨、陈天硕、李云耕、李超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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