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银州区站前片区等3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铁岭市 发布日期: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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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铁岭市 采购单位 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银州区站前片区等3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施工图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银州区站前片区等3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银州区站前片区等3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202-00059
项目名称:银州区站前片区等3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施工图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80,000.00
最高限价(元):7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要求
1、设计范围
配套改造内容包括给水、排水、供热、道路、绿化等。
2、工作内容
设计人需接受业主的协调与管理,并完成以下工作:
2.1初步设计工作
设计人应在设计方案基础上继续优化完善,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
2.2施工图设计工作
(1)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2)配合施工招标工作;
(3)处理施工阶段所遇到的设计问题,并配合施工至建设完成。
(4)需配合完成本项目的相关验收工作。
2.3设计原则
具体设计原则根据设计人的优化成果并经业主审批后确定。
2.4 技术标准和规范
国家、行业或地方性设计规范、规程或规定,且均按实施时的最新版本为准。
2.5提交成果的要求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图纸等成果文件需要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并获得相应批文,以上文件均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施工图还另须提供 CAD 版本,具体根据甲方要求。
3、项目班子人员要求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组,配置不同专业技术人员,保障项目设计质量及工作顺利推进。
4、工程实施期间,设计单位应派驻设计代表,进行现场服务。项目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规划设计的规范、规程和标准并满足项目所在地省、市级的有关规定,且按规定送审相关部门审查并通过审批。
5、供应商应保证提供满足该项目施工招标有关设计的所有资料(包括纸质版及电子版资料),若因设计资料不全或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影响采购人项目整体进度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应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天,并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中约定。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5、成果份数要求:以合同约定文件份数为准。
6、报价要求:本次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伴随服务和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的费用、保险费、人工费、材料费、复印打印费、扫描费、通讯费、差旅费、交通费、验收费、存储费、检测费、测试费等一切费用,直到验收合格为止,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注:“★”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采购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报价响应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市政行业(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至开标现场用CA锁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 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龙园街1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铁岭市新城区金科府邸南门10号门市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864355880@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市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7100420000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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