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及辽宁省铁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物业服务购买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铁岭市
发布日期:2023-12-05
【招标公告】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及辽宁省铁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物业服务购买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铁岭市 |
采购单位 |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铁岭市项目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及辽宁省铁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物业服务购买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及辽宁省铁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物业服务购买)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及辽宁省铁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物业服务购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200-01875
项目名称: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及辽宁省铁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物业服务购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88,934.29
最高限价(元):688,934.29
采购需求:查看
岗位设置: 物业服务人员共18人
日常管理工作(设经理1名);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洁工作及入室清洁工作(设保洁员6名);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设秩序维护员2名,消防员1名);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运行工1名);餐饮服务工作(设厨师1名 面点2名 切配2名 服务员2名 零活2名)。
服务标准与要求:
1、统筹管理物业服务中心各部门日常工作,完成物业服务中心全年经营指标及管理目标。
2、负责办公楼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具体包括:楼层、楼道、电梯、会议室、活动室、卫生间等所有公共区域卫生及物品清洁、养护。
3、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具体包括:24小时办公楼和相关区域内公共秩序及值班制度。节假日大楼内外定时安全巡检维护工作,物业服务范围内公共秩序、进行安全监控、门岗执勤、来人来访安检等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员负责楼内消防设备设施巡检工作。
4、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供配电系统;
(2)通风空调系统及供冷供暖设施设备;
(3)给水系统;
5、食堂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负责领导、员工及值班人员的早餐、午餐;负责宴会用餐;负责餐厅饮食安全管理、卫生清洁工作;按甲方要求配制、调整,科学合理的配餐;做好物料的管理工作;做好餐厅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搜集员工及业主需求及满意度信息,及时进行调整,保证就餐质量。
合同履行期限:履约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2年,合同另行签订,每年签订1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05,011.04
最高限价(元):405,011.04
采购需求:查看
岗位设置: 物业服务人员共6人
日常工作协调安排(设领班1名);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洁工作及入室清洁工作(设保洁员2名);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设秩序维护员2名);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运行工1名)。
服务标准与要求:
1、统筹管理物业服务中心各部门日常工作,完成物业服务中心全年经营指标及管理目标。
2、负责办公楼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具体包括:楼层、楼道、电梯、会议室、活动室、卫生间等所有公共区域卫生及物品清洁、养护。
3、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具体包括:24小时办公楼和相关区域内公共秩序及值班制度。节假日大楼内外定时安全巡检维护工作,物业服务范围内公共秩序、进行安全监控、门岗执勤、来人来访安检等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员负责楼内消防设备设施巡检工作。
4、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供配电系统;
(2)通风空调系统及供冷供暖设施设备;
(3)给水系统;
5、食堂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负责领导、员工及值班人员的早餐、午餐;负责宴会用餐;负责餐厅饮食安全管理、卫生清洁工作;按甲方要求配制、调整,科学合理的配餐;做好物料的管理工作;做好餐厅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搜集员工及业主需求及满意度信息,及时进行调整,保证就餐质量。
包含职工餐费,餐费标准按54人每人每天13元,每月按22天计算,全年餐费185328元。
合同履行期限:履约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2年,合同另行签订,每年签订1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对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 、脱贫攻坚等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609房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1.6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投标备份文件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请发送至邮箱641195114@qq.com,联系人:李喜龙,联系电话:18104101988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 址: 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铁岭市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
联系方式: 路先生***
邮箱地址: 641195114@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铁岭分行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铁岭市项目服务中心采购分中心
账号: 21050171004200000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路先生
电 话: 13464094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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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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