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土建施工五标山皮石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3-11-30

【招标公告】【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土建施工五标山皮石采购项目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土建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开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7-230268
 
一、公开询比价条件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所需山皮石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公开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治理范围为从东、西辽河汇合口至下游二界沟,治理长度538公里;对6条支流河口段进行治理,治理总长19.06公里。项目建设地点辽宁省境内,辽河右岸法库下游段、辽河左岸沈北新区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培35596m;砂堤砂基治理4处12826m;穿堤建筑物治理8座;防汛贯通路50634m;支流河口桥1座;堤坡硬性防护1处884m;险工险段治理4处均为抛石加固;水土保持工程1项;环境保护工程1项;施工临时工程1项;泵站管理房102m2;管理界桩、千米桩387个;安全监测39个断面;办公用房、值班公寓及生活文化福利1项。
2.采购范围:本次询价所涉及山皮石为本工程物资运输路填筑使用材料,包含以上货物的供应、计量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
备注
1
山皮石
详见6.质量要求
83000m³
 

(注:表中所列数量为估算量只为询价使用,实际按照施工图供应。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工程结束止,按采购人的要求分批分次供货,每批次供货数量由采购人按工程进度决定。
5.交货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石佛寺水库。
*6.质量要求:
6.1山皮石的密度应大于2.5g/cm³,吸水率不应超过5%,韧性和粘结力也应达到一定的标准,以保证其在道路建设中的使用效果。
6.2山皮石应具有良好的抗碱性和抗冻性,以适应公路等工程在不同气候和环境条件下的使用。
6.3山皮石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40MPa,必须保证其坚固性。
7.报价要求
7.1报价为含税到站综合单价,包括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增值税费、保险费、利润等其他运抵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
7.2含税到站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价。
7.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3%。
8.结算及支付方式 
8.1采购人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供方支付货款。
8.2先货后款,按月结算。按月核对供货数量后,采购人出具当期供应结算单,供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该批货款的80%,剩余货款在本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9.其它要求
9.1供方必须保证货物的质量,在正式供货之前须提供相应货物的合格样品供采购人检验,供货期间的货物质量必须保证与样品质量一致,如在供货期间采购方检验货物不合格,当批次货物全部退货处理,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采购方有权与供货方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包含建材、砂石料等相关经营项目,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本次公开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公开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2月05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公开询比价文件:
(1)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以上两个文件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的报价人。
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成交原则:
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街道陈平工业园区辽干五标项目经理部
邮  编:112615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箱:895759909@qq.com
八、监督机构
业务监督:设备物资部/设备物资采购中心,电话:022-29362106;
纪律监督:纪委办公室,电话:022-29362602。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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