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政府采购事故拖移和施救服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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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辽阳市 | 采购单位 | 灯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事故拖移和施救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灯塔市吉祥汽车服务站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政府采购事故拖移和施救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1081-00161
二、项目名称:政府采购事故拖移和施救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政府采购事故拖移和施救服务
供应商名称:灯塔市吉祥汽车服务站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辽宁省灯塔市烟台街道中兴路铧西新区9-4-603号
中标(成交)金额:1,0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政府采购事故拖移和施救服务
服务类
名称:灯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府购买交通事故拖移和施救服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涉案车辆保存保管停车场、依法查扣车辆拖车服务要求 1、地点在交通便利的国省干道路边,距离灯塔市区中心越近越好。 2、要求封闭式场院,场院要能够达到方便进出及停放重型载重车辆要求场地越大越好。 3、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甲方签定合同前存放的车辆保存、看管、拖运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原救援单位结清。 4、按辽阳市物价局辽市价发(2016)42号文件救援清障拖车费预计: 第一类型车2吨(含2吨)以下、7座以下车型,基价2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以拖行为准,不足1公里按 1公里按 1公里计收,下同) 加收 10元: 第二类型车2吨至5吨(含5吨)、8座至19座车型,基价3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15元; 第三类型车5吨至10吨(含10吨)、20座至39座车型,基价4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20元; 第四类型车10吨至15吨(含15 吨)、40座以上车型,基价 500 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30元; 第五类型车15 吨以上,基价8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50元以上收费标准为当时价格,现收费标准根据相关因素有所增加酌情考虑。 5、需动用吊车等专用设备完成清障任务的,按被救援车辆与专用设备相匹配的原则,参照市场相关设备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按合同约定标准收费。 当事人自愿请求救援,清障车已到达现场,因当事天原因需清障服务的,按基价标准的50%收取空驶费。 起重8吨,收费标准为850元; 起重12吨,收费标准为1000元; 起重16吨,收费标准为1300元; 起重25吨,收费标准为2000元; 起重50吨,收费标准为3000元; 起重70吨,收费标准为4000元; 起重100吨,收费标准为5000元; 起重220吨,收费标准为18000元; 大型铲车,收费标准为1500元; 抓钩机,收费标准为2000元。
服务要求:涉案车辆保存保管停车场、依法查扣车辆拖车服务要求 1、地点在交通便利的国省干道路边,距离灯塔市区中心越近越好。 2、要求封闭式场院,场院要能够达到方便进出及停放重型载重车辆要求场地越大越好。 3、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甲方签定合同前存放的车辆保存、看管、拖运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原救援单位结清。 4、按辽阳市物价局辽市价发(2016)42号文件救援清障拖车费预计: 第一类型车2吨(含2吨)以下、7座以下车型,基价2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以拖行为准,不足1公里按 1公里按 1公里计收,下同) 加收 10元: 第二类型车2吨至5吨(含5吨)、8座至19座车型,基价3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15元; 第三类型车5吨至10吨(含10吨)、20座至39座车型,基价4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20元; 第四类型车10吨至15吨(含15 吨)、40座以上车型,基价 500 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30元; 第五类型车15 吨以上,基价8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50元以上收费标准为当时价格,现收费标准根据相关因素有所增加酌情考虑。 5、需动用吊车等专用设备完成清障任务的,按被救援车辆与专用设备相匹配的原则,参照市场相关设备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按合同约定标准收费。 当事人自愿请求救援,清障车已到达现场,因当事天原因需清障服务的,按基价标准的50%收取空驶费。 起重8吨,收费标准为850元; 起重12吨,收费标准为1000元; 起重16吨,收费标准为1300元; 起重25吨,收费标准为2000元; 起重50吨,收费标准为3000元; 起重70吨,收费标准为4000元; 起重100吨,收费标准为5000元; 起重220吨,收费标准为18000元; 大型铲车,收费标准为1500元; 抓钩机,收费标准为2000元。
服务时间:按采购单位要求,至少一年,在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签订履约期限不超过三年的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标准:涉案车辆保存保管停车场、依法查扣车辆拖车服务要求 1、地点在交通便利的国省干道路边,距离灯塔市区中心越近越好。 2、要求封闭式场院,场院要能够达到方便进出及停放重型载重车辆要求场地越大越好。 3、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甲方签定合同前存放的车辆保存、看管、拖运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原救援单位结清。 4、按辽阳市物价局辽市价发(2016)42号文件救援清障拖车费预计: 第一类型车2吨(含2吨)以下、7座以下车型,基价2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以拖行为准,不足1公里按 1公里按 1公里计收,下同) 加收 10元: 第二类型车2吨至5吨(含5吨)、8座至19座车型,基价3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15元; 第三类型车5吨至10吨(含10吨)、20座至39座车型,基价4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20元; 第四类型车10吨至15吨(含15 吨)、40座以上车型,基价 500 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30元; 第五类型车15 吨以上,基价8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50元以上收费标准为当时价格,现收费标准根据相关因素有所增加酌情考虑。 5、需动用吊车等专用设备完成清障任务的,按被救援车辆与专用设备相匹配的原则,参照市场相关设备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按合同约定标准收费。 当事人自愿请求救援,清障车已到达现场,因当事天原因需清障服务的,按基价标准的50%收取空驶费。 起重8吨,收费标准为850元; 起重12吨,收费标准为1000元; 起重16吨,收费标准为1300元; 起重25吨,收费标准为2000元; 起重50吨,收费标准为3000元; 起重70吨,收费标准为4000元; 起重100吨,收费标准为5000元; 起重220吨,收费标准为18000元; 大型铲车,收费标准为1500元; 抓钩机,收费标准为2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春强、阎爽、李艳娇、杨振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政府采购事故拖移和施救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灯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烟台街道兆麟东路5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灯塔市人民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灯塔市政府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0419-8583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交警拖车.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政府采购事故拖移和施救服务
供应商名称:灯塔市吉祥汽车服务站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png
一、项目编号:JH23-211081-00161
二、项目名称:政府采购事故拖移和施救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政府采购事故拖移和施救服务
供应商名称:灯塔市吉祥汽车服务站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辽宁省灯塔市烟台街道中兴路铧西新区9-4-603号
中标(成交)金额:1,0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政府采购事故拖移和施救服务
服务类
名称:灯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府购买交通事故拖移和施救服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涉案车辆保存保管停车场、依法查扣车辆拖车服务要求 1、地点在交通便利的国省干道路边,距离灯塔市区中心越近越好。 2、要求封闭式场院,场院要能够达到方便进出及停放重型载重车辆要求场地越大越好。 3、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甲方签定合同前存放的车辆保存、看管、拖运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原救援单位结清。 4、按辽阳市物价局辽市价发(2016)42号文件救援清障拖车费预计: 第一类型车2吨(含2吨)以下、7座以下车型,基价2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以拖行为准,不足1公里按 1公里按 1公里计收,下同) 加收 10元: 第二类型车2吨至5吨(含5吨)、8座至19座车型,基价3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15元; 第三类型车5吨至10吨(含10吨)、20座至39座车型,基价4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20元; 第四类型车10吨至15吨(含15 吨)、40座以上车型,基价 500 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30元; 第五类型车15 吨以上,基价8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50元以上收费标准为当时价格,现收费标准根据相关因素有所增加酌情考虑。 5、需动用吊车等专用设备完成清障任务的,按被救援车辆与专用设备相匹配的原则,参照市场相关设备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按合同约定标准收费。 当事人自愿请求救援,清障车已到达现场,因当事天原因需清障服务的,按基价标准的50%收取空驶费。 起重8吨,收费标准为850元; 起重12吨,收费标准为1000元; 起重16吨,收费标准为1300元; 起重25吨,收费标准为2000元; 起重50吨,收费标准为3000元; 起重70吨,收费标准为4000元; 起重100吨,收费标准为5000元; 起重220吨,收费标准为18000元; 大型铲车,收费标准为1500元; 抓钩机,收费标准为2000元。
服务要求:涉案车辆保存保管停车场、依法查扣车辆拖车服务要求 1、地点在交通便利的国省干道路边,距离灯塔市区中心越近越好。 2、要求封闭式场院,场院要能够达到方便进出及停放重型载重车辆要求场地越大越好。 3、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甲方签定合同前存放的车辆保存、看管、拖运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原救援单位结清。 4、按辽阳市物价局辽市价发(2016)42号文件救援清障拖车费预计: 第一类型车2吨(含2吨)以下、7座以下车型,基价2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以拖行为准,不足1公里按 1公里按 1公里计收,下同) 加收 10元: 第二类型车2吨至5吨(含5吨)、8座至19座车型,基价3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15元; 第三类型车5吨至10吨(含10吨)、20座至39座车型,基价4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20元; 第四类型车10吨至15吨(含15 吨)、40座以上车型,基价 500 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30元; 第五类型车15 吨以上,基价8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50元以上收费标准为当时价格,现收费标准根据相关因素有所增加酌情考虑。 5、需动用吊车等专用设备完成清障任务的,按被救援车辆与专用设备相匹配的原则,参照市场相关设备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按合同约定标准收费。 当事人自愿请求救援,清障车已到达现场,因当事天原因需清障服务的,按基价标准的50%收取空驶费。 起重8吨,收费标准为850元; 起重12吨,收费标准为1000元; 起重16吨,收费标准为1300元; 起重25吨,收费标准为2000元; 起重50吨,收费标准为3000元; 起重70吨,收费标准为4000元; 起重100吨,收费标准为5000元; 起重220吨,收费标准为18000元; 大型铲车,收费标准为1500元; 抓钩机,收费标准为2000元。
服务时间:按采购单位要求,至少一年,在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签订履约期限不超过三年的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标准:涉案车辆保存保管停车场、依法查扣车辆拖车服务要求 1、地点在交通便利的国省干道路边,距离灯塔市区中心越近越好。 2、要求封闭式场院,场院要能够达到方便进出及停放重型载重车辆要求场地越大越好。 3、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甲方签定合同前存放的车辆保存、看管、拖运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原救援单位结清。 4、按辽阳市物价局辽市价发(2016)42号文件救援清障拖车费预计: 第一类型车2吨(含2吨)以下、7座以下车型,基价2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以拖行为准,不足1公里按 1公里按 1公里计收,下同) 加收 10元: 第二类型车2吨至5吨(含5吨)、8座至19座车型,基价3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15元; 第三类型车5吨至10吨(含10吨)、20座至39座车型,基价4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20元; 第四类型车10吨至15吨(含15 吨)、40座以上车型,基价 500 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30元; 第五类型车15 吨以上,基价800元,拖(载)重行驶1公里加收50元以上收费标准为当时价格,现收费标准根据相关因素有所增加酌情考虑。 5、需动用吊车等专用设备完成清障任务的,按被救援车辆与专用设备相匹配的原则,参照市场相关设备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按合同约定标准收费。 当事人自愿请求救援,清障车已到达现场,因当事天原因需清障服务的,按基价标准的50%收取空驶费。 起重8吨,收费标准为850元; 起重12吨,收费标准为1000元; 起重16吨,收费标准为1300元; 起重25吨,收费标准为2000元; 起重50吨,收费标准为3000元; 起重70吨,收费标准为4000元; 起重100吨,收费标准为5000元; 起重220吨,收费标准为18000元; 大型铲车,收费标准为1500元; 抓钩机,收费标准为2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春强、阎爽、李艳娇、杨振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政府采购事故拖移和施救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灯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烟台街道兆麟东路5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灯塔市人民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灯塔市政府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0419-8583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交警拖车.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政府采购事故拖移和施救服务
供应商名称:灯塔市吉祥汽车服务站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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