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分水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营口市
发布日期:2023-11-28
【招标公告】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分水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营口市 |
采购单位 |
大石桥市水利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中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分水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分水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分水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882-01121
项目名称: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分水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6,915.00
最高限价(%):3.05
采购需求:查看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分水重点山洪治理工程,治理河长10公里,新建护岸5.45公里,清游平整4.55公里。包括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后续设计服务阶段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后续设计服务完成(合同生效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者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并且(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或者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设计专业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0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桥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大石桥源源水务二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石桥市水利事务中心
地 址: 大石桥市哈大路中段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南街192号(402)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zy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中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83641120100304123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1394059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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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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