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燃煤炉渣、脱硫石膏销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葫芦岛市 发布日期: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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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葫芦岛市 采购单位 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4年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燃煤炉渣、脱硫石膏销售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4年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燃煤炉渣、脱硫石膏销售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2114001NYZ000093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燃煤炉渣、脱硫石膏销售项目(第二次)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投标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葫芦岛 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销售锦西石化热电公司产生的燃煤炉渣年预估量4万吨、脱硫石膏年预估量1万 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燃煤炉渣、脱硫石膏销售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燃煤炉渣、脱硫石膏销售项目(第二次))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 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2016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 或安全事故。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 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 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 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 效财务报告,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经营业绩。若无年度审计报告,提供主 要财务报表,如: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 10、在燃煤炉渣、石膏的排放和运输方面具有专业技术、运输设备、安全设施、人员组织、 业绩经验等方面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1、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2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在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5号海盛公司办公楼502招标办公室(详细地 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汇款转账凭证,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 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5号海盛公司办公楼502招标办公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5号海盛公司办公楼 七、其他 1、投标限价:燃煤炉渣含税底价30元/吨;脱硫石膏含税底价5.25元/吨。(投标人报 价不得低于或等于含税底价,否者视为无效投标)。 2、收取履约保证金五万元人民币(无息返还)收取投标保证金两万元人民币(无息返还)。 3、交货地点:锦西石化热电公司生产现场。 4、运输时间:工作日8:00-17:00时;夜间、周末及节假日增加运输量,须自行与运输公司 协调。 5、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运输过程具体执行工程服务HSE合同HSE-JXSH-YX-2021- 015. 6、提货状态要求:买方负责对石膏库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对周边环境污染区域的清 扫,燃煤炉渣由买方自行负责装卸及运输,对燃煤炉渣不落地运输,每次施工作业后要做到 “场地清”。 7、结算方式:实行先款后货方式,买方预付足额货款。 8、结算时间:诶月初按上月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9、买方负责采购的脱硫石膏、燃煤炉渣的合理利用,认真落实上级环保部门下发的新《固 废法》不得违反环保要求。 10、脱硫石膏不提供二次倒运,装车地点为脱硫石膏出料库房装车。 11、供货期:按照锦西石化热电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及生产运行情况供货。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海盛公司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5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10383175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切λ②配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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