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铁岭市高级中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铁岭市 发布日期: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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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铁岭市 采购单位 铁岭市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 铁岭市高级中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铁岭市高级中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市高级中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200-01883
项目名称:铁岭市高级中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95,880.00
最高限价(元):395,880
采购需求:查看
第三章 服务需求
一、履约地点和期限:铁岭市高级中学,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中标方在合同履约期间,能够遵纪守法、诚实信用、较好完成服务内容的,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2年,合同另行签订,每年签订1次)。
二、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安保管理费,每次支付中标金额的1/12,中标方按时出具正规发票及报销所需手续,转账或者电汇方式结算。
三、验收标准: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并且符合行业内验收标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四、服务项目内容:应保质保量完成铁岭市高级中学门卫管理、校舍资产安全、特定时段周边交通疏导、校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学校重大活动与会务工作的安全保障等。安保人员要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为师生提供优质安保服务。
五、服务标准与要求:
(二)安保服务标准及要求
1.  门卫保安(东门)4人,每班2人,负责东门门卫工作,每24小时换班(无休)。
2.  消防保安4人(需持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书),每班2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其中一人负责每日早晚入校、出校南门工作,每24小时换班(无休)。
3.  宿舍保安2人(男、女各1人),每班1人,负责日常宿舍安全工作,每24小时换班,工作时间如需看自习,值班保安要负责管理学生自习(无休)。
4.  巡逻保安1人,负责日常校园安全巡逻工作,工作时长为每日7:30—16:30(无休)。
5.  保安服装费由保安公司承担,保安员需统一着装(夏季特殊岗位须提供雨衣、雨鞋),按季节及时更换,如有褪色或损坏要及时更新。
6.  保安公司配置的保安人员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无违法犯罪记录。保安员的具体培训、管理由保安公司全权负责,学校负责监督,保安公司必须根据学校要求随时调整。
7.  中标单位要保证现有岗位人员工资待遇不变,不能降低员工工资而影响服务质量。
六、报价及其它
1、报价包括:人员工资、保险、管理费用及税金等。
2.人员必须相对固定,避免经常更换。
3.保安公司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从业者签订劳动合同。保安公司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交通等有关问题,各类纠纷问题自行解决。所聘用员工体检、培训、卫生防疫、疾病、意外伤残伤亡等费用均由保安公司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保安公司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如发生劳务纠纷均与校方无关。
4.保安人员到校上岗前,须出示与保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保安员证。
5.上岗人员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上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中标方在合同履约期间,能够遵纪守法、诚实信用、较好完成服务内容的,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2年,合同另行签订,每年签订1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609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1.6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投标备份文件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请发送至邮箱641195114@qq.com,联系人:李喜龙,联系电话:18104101988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市高级中学
地  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衡山路4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
联系方式: 申诗博 ***
邮箱地址: 641195114@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铁岭分行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铁岭市项目服务中心
账号: 21050171004200000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申诗博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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