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北京朝阳站灯箱广告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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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盘锦市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北京朝阳站高架候车层灯箱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北京优众联合传媒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北京朝阳站灯箱广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1100-05111
二、项目名称:北京朝阳站灯箱广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北京朝阳站高架候车层灯箱公告的投放
供应商名称:北京优众联合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通州区北京市通州区台湖北里27号楼3层339室
中标(成交)金额:1,2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北京朝阳站高架候车层灯箱公告的投放
服务类
名称:北京朝阳站灯箱广告(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服务范围:灯箱广告宣传:为加大引客入盘力度,加强向旅游客源地京津冀市场的招徕能力,在北京朝阳站高架候车层检票口投放墙体灯箱广告,强力宣传盘锦文化旅游资源,树立盘锦城市形象,提高盘锦文化旅游对外吸引力。 1、按照采购方确定的画面进行设计、喷绘、制作 2、负责灯箱广告画面上下刊的安装工作 3、负责灯箱的清洗、维修、维护工作 4、确保合同期内广告画面良好,如发现破损等情况,及时完成修复。
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广告样稿3个工作日内应完成12次上刊画面设计 2、采购人同意12次上刊广告成稿设计后,成交供应商应5个工作日内完成喷绘制作并安装上刊。 3、在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应确保灯箱广告画面良好,如发现破损、污损等情况,应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完成清洗、维修工作。 4、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广告位租赁广告登记申请及工商广告登记批文,以及广告项目的设计、制作、安装、维护等工作;负责广告项目发布及安装所必需的报批手续。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北京朝阳站候车室墙体灯箱广告服务标准: 一、广告发布位置:北京朝阳站高架候车层检票口墙体灯箱;具体为南北进站口,4#和9#二块灯箱。 二、广告发布形式:墙体灯箱。 三、广告发布尺寸:6.6米*1.6米(长*高),面积10.56平米。 四、广告发布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广告发布数量:2块灯箱合计上刊12次。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承瑞、赵爱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北京朝阳站高架候车层灯箱公告的投放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直方街行政中心C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3-211100-05111--采购文件.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北京朝阳站高架候车层灯箱公告的投放
供应商名称:北京优众联合传媒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一、项目编号:JH23-211100-05111
二、项目名称:北京朝阳站灯箱广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北京朝阳站高架候车层灯箱公告的投放
供应商名称:北京优众联合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通州区北京市通州区台湖北里27号楼3层339室
中标(成交)金额:1,2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北京朝阳站高架候车层灯箱公告的投放
服务类
名称:北京朝阳站灯箱广告(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服务范围:灯箱广告宣传:为加大引客入盘力度,加强向旅游客源地京津冀市场的招徕能力,在北京朝阳站高架候车层检票口投放墙体灯箱广告,强力宣传盘锦文化旅游资源,树立盘锦城市形象,提高盘锦文化旅游对外吸引力。 1、按照采购方确定的画面进行设计、喷绘、制作 2、负责灯箱广告画面上下刊的安装工作 3、负责灯箱的清洗、维修、维护工作 4、确保合同期内广告画面良好,如发现破损等情况,及时完成修复。
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广告样稿3个工作日内应完成12次上刊画面设计 2、采购人同意12次上刊广告成稿设计后,成交供应商应5个工作日内完成喷绘制作并安装上刊。 3、在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应确保灯箱广告画面良好,如发现破损、污损等情况,应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完成清洗、维修工作。 4、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广告位租赁广告登记申请及工商广告登记批文,以及广告项目的设计、制作、安装、维护等工作;负责广告项目发布及安装所必需的报批手续。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北京朝阳站候车室墙体灯箱广告服务标准: 一、广告发布位置:北京朝阳站高架候车层检票口墙体灯箱;具体为南北进站口,4#和9#二块灯箱。 二、广告发布形式:墙体灯箱。 三、广告发布尺寸:6.6米*1.6米(长*高),面积10.56平米。 四、广告发布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广告发布数量:2块灯箱合计上刊12次。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承瑞、赵爱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北京朝阳站高架候车层灯箱公告的投放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直方街行政中心C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3-211100-05111--采购文件.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北京朝阳站高架候车层灯箱公告的投放
供应商名称:北京优众联合传媒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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