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黑山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物化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锦州市 发布日期: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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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锦州市 采购单位 黑山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黑山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物化物资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黑山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物化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黑山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物化物资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26-00063
项目名称:黑山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物化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8,692.65
最高限价(元):108,692.65
采购需求:查看
繁殖母牛颗粒饲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15日内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22,751.55
最高限价(元):122,751.55
采购需求:查看
复合肥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3日内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81,983.33
最高限价(元):281,983.33
采购需求:查看
复合微生态饲料添加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15日内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3截止报名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 001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或具有资质经销商,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饲料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所代理的产品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饲料生产许可证》。 3.5 002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或具有资质经销商,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应具有农业部颁发的所投产品的《肥料登记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所代理的产品生产厂家应具有农业部颁发的所投产品的《肥料登记证》。 3.6 003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所代理的产品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须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黑山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 黑山县黑山镇南内环路8-1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Shendaxy2021@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736889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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