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3年千山镇一事一议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鞍山市 发布日期:2023-11-16

【招标公告】2023年千山镇一事一议道路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鞍山市 采购单位 鞍山市千山区千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众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3年千山镇一事一议道路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地址
鞍山市高新区千山镇谷首峪村、七岭子村
招标人名称
鞍山市千山区千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2023年千山镇一事一议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
202321030012773742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 :43.34% 市本级预算资金 :5.42% 区(县)预算资金 :51.2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671.36万元
标段(包)数量
2
项目规模
2023年千山镇一事一议道路工程共包含45条道路,另含86条支路,路线全长11.705公里。其中谷首峪村包含24条道路,另含37条支线,路线全长5.112公里;七岭子村包含22条路线,另含49条支路,路线全长6.593公里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2023年千山镇一事一议道路工程(谷首峪村)
标段(包)编号
202321030012773742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公路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谷首峪村包含24条道路,另含37条支线,路线全长5.112公里
投标保证金
4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12-19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02-19
标段(包)开标地点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232.5959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二标段
标段(包)名称
2023年千山镇一事一议道路工程(七岭子村)
标段(包)编号
202321030012773742002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公路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七岭子村包含22条路线,另含49条支路,路线全长6.593公里
投标保证金
6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12-19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02-19
标段(包)开标地点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347.6389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11-17 00:00至2023-11-24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本公告附件)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sggzyjy.cn/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12-12 05: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将投标文件邮寄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办公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 269-271 号),收件人:孟晓龙,联系电话:13604227393, 邮编:114000。(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在邮寄文件最外层包裹上写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
开标时间
2023-12-12 05: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本项目采用视频会议的方式(腾讯会议),投标人应下载“腾讯会议”APP。投标人须在开标会议时间前 10 分钟进入会议并将名称更改为投标人单位名称。本项目的投标人无需到达会议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会议的投标人视为默认认同会议程序,相关投标人不得事后对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
评审办法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服务平台(辽宁省•鞍山市)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5)投标人在以往工程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等,而受到省级有关部门通报的。
(6) 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根据备忘录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可以在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栏目中查询该企业的行为是否属于失信企业)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证书,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具有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不得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工具有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项目总工无在建工程。
6、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监督部门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办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马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18041245111
招标人
鞍山市千山区千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308226319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众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真理街3栋,红星国际广场北门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lnzxgczx@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众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辽宁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