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锦州市公厕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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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锦州市 | 采购单位 | 锦州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锦州市公厕改造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锦州市公厕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公厕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00-05210
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厕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2,961,805.20元
最高限价:¥2,961,805.20元
采购需求:锦州市公厕改造(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个自然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1)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有效的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及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须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西安里2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Shendaxy2021@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736889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9日
项目概况
(锦州市公厕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00-05210
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厕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2,961,805.20元
最高限价:¥2,961,805.20元
采购需求:锦州市公厕改造(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个自然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1)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有效的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及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须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西安里2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Shendaxy2021@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736889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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